《香港国安法》在6月30日晚全文公布后随即生效。在7月1日这个特殊日子来临前实施,使得国安法具备了某种时代的意义。“二次回归”,是部分舆论的解读,为其赋予了特殊的价值。
这是否将是香港的“二次回归”,能否真正实现香港人心的回归?现在断言恐怕还为时过早,毕竟人心的回归任重而道远。但这部法律所带来的震慑作用,却是显而易见的。
早在《香港国安法》正式生效前,香港不少原来的传统民运人士或直接从事“港独”运动的人士,或与港独人士、组织以及暴力主张等切割离席,或是宣布相关组织解散,远离香港。这里面既包括传统泛民主派人士的陈方安生、李柱铭,也包括新生代的黄之锋、罗冠聪、周庭等人。《香港国安法》的震慑作用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