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问题,正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联合早报》6月8日周农建的《香港问题并非无解》按下外因,而分析内因,列出五大争拗:23条立法、反国教、占中、反修例以及大陆推出港区国安法,认定管治方的多次主动出击才是乱象之因。
评论认为,如果一开始就采取无为而治的方针,五次大争拗中的四次都不会发生。这里,别的暂且不提,单就把推出香港国安法列为争拗之因这一点来看,便是见仁见智。毕竟,在因果关系的逻辑链上,任何原因必然也是结果,而另有其因。
从“反23条立法”到“反修例”,表面上看,似乎都是港府先动手,是挑起事端方。然而,平心而论,这其实是香港回归后,施政管治不可避免的问题。作为管治方的港府,理论上无论是谁当政,都不应当回避施政的责任,这当然也就包括了基于《基本法》的23条立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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