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湾民众因担任大陆社区主任助理,而遭到内政部裁罚各10万元新台币(约4600新元);而27个民众集体行政诉讼,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认定内政部裁罚违反法律比例原则及违宪。
此引发社会舆论不同评价,赞成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者以为,内政部若一概禁绝台湾民众从事该工作,形同扼杀宪法保障的工作权。反论者则批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对于内政部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进行行政裁罚的标准比刑事处罚还高,形同架空立法者订下的规范,给中国当局钻漏洞的巧门。
同时,反论者批判本案判决完全不尊重行政部门的国安专业,甚至扩权替陆委会定义他国境内政治职位的属性,呼吁司法机关不应变成红色渗透的国安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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