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边主义”被认为是由三个,但有时是四个或五个国家之间,在讨论涉及相互威胁其安全,或涉及特定任务,以及建立地区稳定与秩序有关问题的制度安排。
“少边主义”是一种更明智、更具针对性的方法,通过减少对解决特定问题所可能产生最大影响的国家数目,规避了联盟政治的冲突和分歧。
在多边环境中调和不同成员的价值和利益,利用最少的参与者来最大程度地解决群体形成中的问题。在过去全球化过程中,“多边主义”充分发挥了其自身的弥合和补充作用,有效制约了盲目冲动的单边行为和国家的自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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