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早期的新加坡,因大力开展清洁运动和绿化环境,赢得了花园城市(Garden City)的美誉。后来,当局决定进一步发展“花园里的城市”(City in a Garden),有人也称之为“自然里的城市”(City in Nature)。也许是这一政策方针,给城市增添了一些前所未有的“野趣”。两个比较显著的例子是野猪和水獭的大量繁殖。
说起野猪,笔者不禁联想到1960年代生活在乌敏岛的一段有趣往事。那个时候,岛上居民很多,除了橡胶园,也没有今天看到的几乎覆盖全岛的茂密树林,因此,根本看不到什么野猪和水獭。记得有一回,不知是谁放出风声,说岛上来了“山猪”(野猪),于是岛民纷纷携带器械,到处寻觅猪踪。父亲也带着我们两兄弟和家里的“狗仔”,一起跑到山海(靠近今天的外展学校)的茂密丛林猎猪,结果大家都扑了一场空。
在那个岛民几乎都是贫困户的年代,莫说是野猪,连四脚蛇、穿山甲之类的爬行动物也很少见,偶尔出现,很快就会成为岛民的盘中餐,谁会料到,小岛如今竟成了野猪野鸡的天堂。而政府也把野猪、水獭、猴子等野生动物都列入受保护动物的名单。去年,国会还通过了《野生动物和鸟类修正法案》,并把法令改称为《野生动物法令》(Wildlife A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