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镇理事会在组屋底层、走道等公共空间设置围栏,必须符合建筑环境通行准则。若被发现阻碍走道,市镇会有可能被要求拆除这些围栏。
市镇会须遵循
建筑环境通行准则
工人党非选区议员吴佩松副教授昨天在国会上询问,在组屋底层、走道等公共空间设置围栏是否有条例可循。内政部兼国家发展部高级政务部长李智陞答复时说,组屋区的公共空间由各别市镇会管理,为满足居民的需要,市镇会有可能在这些空间做一些改进。
在这过程中,市镇会必须遵循建设局(BCA)的建筑环境通行准则(Code on Accessibility in the Built Environment),以确保任何无障碍通道不受阻挡或变得无法使用。
李智陞说,若围栏的设置导致原为无障碍的走道出现了障碍物,那建筑管制总监有可能要求市镇会拆除围栏。
吴佩松进一步询问,若公众对围栏的设置有任何不满,有哪些投诉的渠道。李智陞答复,公众可向市镇会或建设局提供反馈。
今年初,女皇镇美玲路组屋底层设了三个3.5米长的围栏,丹戎巴葛市镇会解释,是收到居民投诉有人在组屋底层踢足球后才增设围栏。这些围栏是可移动的,因此若居民需要在组屋楼下办丧礼或婚宴等,仍然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