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局:国人团体参与选举活动须符合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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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陈庆炎总统昨天颁布武吉巴督区补选选举令状,定5月7日为投票日后,选举局今天发布例行文告,提醒国人与公民、商业和专业团体参与选举活动时,必须确保符合章程。

文告说,国家选举法令规定,有意辅选的国人必须在提名阶段后,得到候选人或其竞选代理的书面授权,才能正式为候选人辅选拉票。只有公民可投入政治活动,外籍人士不得参与。

公民、商业和专业团体可公开支持某候选人,以及将资金和场地用于政治用途,但前提是他们必须确保这些政治活动遵循团体章程,也没有触犯法律条令。

文告也提醒这些团体,尽管他们有内部程序公开讨论支持候选人的好处,但他们也必须尊重成员的投票自主权。

国人可参与的政治活动包括刊登广告或发新闻稿,以表达对某些候选人的支持。若广告内容和声明已属于政治广告性质,则必须符合国会选举法令的相关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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