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上广告投诉 政府必要时将对商家网站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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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商家利用网络和社交媒体刊登广告进行行销的日益普及,政府将在必要时对不实或恶劣广告内容采取行动,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通讯及新闻部兼教育部政务部长普杰立医生昨天在国会中答复议员安迪(碧山-大巴窑集选区)的相关询问时透露,新加坡广告标准管理局从2013年到2015年,共接获124起关于网上广告内容具误导性的投诉,另有五起投诉广告内容具贬损含义。

单单去年,当局就接获48起有关广告内容具误导性的投诉,比前年的37起多近30%。

普杰立医生说,这些投诉主要围绕产品和服务与广告内容不符,以及广告内容具种族歧视等。

他指出,尽管目前还未能断定这类投诉是否有上升的趋势,有关当局仍将在必要时对商家或网站采取行动,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他说:“政府支持让这个行业通过遵守广告守则加以自我规管……但若网上广告涉及能危害我国种族与宗教和谐等内容,政府将毫不犹豫地对网站或商家采取行动。”

为确保网上广告内容对消费者公平,并无误导性,监管广告内容的新加坡广告标准管理局在今年8月拟定指导准则,要求商家在面簿、Instagram或推特等数码和社交媒体打广告时,须明确让消费者知道他们看到的是广告内容,也须对服务使用费和购买程序保持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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