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案三读通过 新生儿父亲有两周有薪陪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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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长陈川仁在国会就法案进行二读时说:“父亲的责任不仅是养家糊口,也必须成为孩子的楷模,塑造他们的价值观。父亲需有意识地扮演积极育儿角色,并从一开始就建立这样的想法。”

明年1月1日起,迎接新加坡籍新生儿的父亲将能够享有两周法定有薪陪产假,比目前多一周。

父亲应在新生儿出生16周内一次性请两周有薪陪产假,但可与雇主达成协议,在孩子12个月大内灵活使用这两周的有薪假。

儿童培育共同储蓄(修正)法案昨天在国会三读通过,修正法案旨在支持父亲更积极负起的育儿责任。

明年7月1日起,新生儿的父母也能够共享四周的有薪产假。目前,妻子只能把16周有薪产假中的其中一周转让给丈夫申请。陪产假和父母共用产假的薪金由政府承担。

此外,从明年1月1日起,母亲享有的16周有薪产假福利也会扩大至未婚妈妈,给予这些母亲更大的支援来养育孩子。

目前,已婚在职母亲生育新加坡籍孩子时,可享有16周的有薪产假。她们生育第一和第二胎时,雇主和政府将分别负担八周的有薪产假。

若生育第三或更多孩子,有薪产假则全由政府负担。至于未婚妈妈,雇主负担她们首八周的有薪产假,视雇佣合约条款而定,她们只可另外享有最多四周的有薪产假。

去年345名新生儿来自单亲妈妈家庭

去年有345名新生儿来自单亲妈妈家庭,前年是375名。

政府于2013年立法规定雇主提供一周陪产假,去年宣布进一步延长有薪陪产假至两周,其中一周暂不强制实行。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长陈川仁在国会就法案进行二读时说:“父亲的责任不仅是养家糊口,也必须成为孩子的楷模,塑造他们的价值观。父亲需有意识地扮演积极育儿角色,并从一开始就建立这样的想法。”

他指出,人口及人才署今年4月宣布将立法延长有薪陪产假至两周,让雇主有时间做准备。父母共用产假也增加到四周,让夫妻更灵活地做育儿安排。陪产假和父母共用假的成本由政府承担。

加上六天的育儿假和另外六天的无薪育婴假,父亲往后能在宝宝诞生的第一年里,享有高达八周的假期。

父母共用产假自2013年推出,截止今年8月有约4000名父亲利用。平均每年,符合资格的父亲中只有约5%使用。

考虑向在职父亲和雇主了解申请陪产假局限

陈川仁针对议员询问时指出,去年使用陪产假的父亲比率是42%,前年是38%,政府希望鼓励更多父亲使用,并会考虑议员建议,向在职父亲和雇主了解申请假期的局限。

接下来,领养婴孩的夫妇也可获得更长的育儿假期。母亲可享的领养假增加到12周,是现有的三倍。调整明年7月1日生效。

领养孩子的母亲可一次性申请12周假期,请假的日期可从提出领养申请的日期开始;或在与雇主达成协议后先请八周,其余灵活安排。领养假须在婴孩一岁内使用。

获领养的孩子若在家排行第一或二,雇主将承担雇员四周有薪领养假,其余八周由政府负责;雇员第三个或更小的孩子,则由政府承担雇员所有12周的领养假。

过去五年,每年平均有150名女性符合使用领养假条件,但确切这么做的只有四五十人。

明年1月1日起,领养孩子的未婚女子同样可享有领养假,领养孩子的未婚男子也可享两周陪产假。这是为了更好地支持未婚者照顾孩子的成长需要。

去年,本地有326起领养个案。目前,当局已有一套标准来评估申请者的情况,包括未婚者,以确保他们有能力给孩子健全的家庭环境。领养孩子的申请中少过5%是未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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