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付违例旅行社 旅游局将获更大调查与执法权

本地过去相继有旅行社突然停业,包括今年关闭的MISA Travel。政府将修订法令,加强旅游代理商监管框架,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权益。(档案照片)
本地过去相继有旅行社突然停业,包括今年关闭的MISA Travel。政府将修订法令,加强旅游代理商监管框架,进一步保障消费者权益。(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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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赋予新加坡旅游局更大的调查与执法权力,可搜集照片与录像等证物,对付违例的旅行社。同时,增添行政性质罚款这项刑罚,以更有效地针对不同性质的违例行为。

当局也计划规定旅行社在向每名顾客收取500元及以上定金或付款时,得提供记录各项目收费的说明,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贸工部昨天在国会提呈旅游代理商(修正)法案,由贸工部兼文化、社区及青年部高级政务部长沈颖提出一读。

自1976年推出的旅游代理商法令与条例先后在1993年与2007年修订。贸工部指出:“科技与消费行为的改变使到旅游代理行业也有所转变,修订法令旨在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与此同时确保旅游代理商有发展且创新的有利经商环境。”

法令的主要修正内容包括为不同类别的旅游代理提供执照。那些安排新加坡境内旅游但不安排住宿的代理可申请新的“专项执照”(niche licence),让这类业者能以较低缴足资本申请执照,目的是促进更蓬勃的旅游业。

旅游局将有权力要求相关者提供证据,同时能搜集照片、录音与录像当证物,对付违例者。同时,规定那些暂时停牌,或被吊销执照的业者须通知顾客,好让顾客做明智的决定。

此外,增添行政罚款,目的是更有效率地对付类别较轻微的违例行为。

民情联系组展开公众咨询大致支持拟定修订内容

贸工部昨天在文告中指出,该部门与旅游局今年6月21日至7月12日通过民情联系组(REACH)展开公众咨询,并向超过160名旅游代理、导游和相关协会代表收集反馈。他们大致支持拟定的修订内容。

部分反馈者建议,为不同类别旅游代理推出的执照可根据公司的常年营业额来区别,各类别执照业者所需符合的最低缴足资本不同。

贸工部对此回应,以这样的方式区别执照并不会降低消费者在旅行社倒闭时面对的风险。而且,可能增加业者得符合的最低缴足资本,提高他们进入旅游业的门槛,抑制创新环境。

利益相关者也反映,旅行社在收取500元及以上收费时,得提供列明各收费项目的收据,这具有挑战,可能影响公司商业机密,因一些价格是同服务供应者协商所取得的特别价,不应公开。另外,各项目的具体收费未必当下能向供应者确定。

贸工部表示会调整要求,允许旅行社照旧提供一般收据,再附另一份记录个别项目收费的说明。

贸工部也接受反馈,将刊登“虚假和具误导性”广告的行为保持为一项刑事罪,刊登“不准确和错误”广告的行为可以“行政罚款”形式受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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