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寅失信罪 监6年变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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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寅失信罪原被判坐牢6年,经控方上诉后,再判监多3年成9年!

2014年9月2日,杨厝港日落通道一栋豪宅的一场7小时对峙,牵扯出一起轰动全国的霸产案,中国籍前导游杨寅(42岁)被指侵占富婆钟庆春(90岁)4000万元财产。

杨寅随后陷入刑事官司,被揭涉失信富婆110万元、伪造、欺骗等349项罪状,去年因失信罪被判入狱6年,其他罪行则被判入狱2年2个月。

针对他的两项失信罪,控方原本要求判他坐牢10至12年,不过法官最后判6年,总检察署认为刑期不足以反映出杨寅所作所为的真正罪责,因此提出上诉。

案件今早提上上诉庭审理,高庭法官郑永光认为国家法院法官巴拉雷迪之前所裁定的刑罚不足,将杨寅面对两项失信罪的刑罚,从6年增到9年监禁。

法官:狡猾 无耻

郑永光指出,这是一起年轻男子聪明地摆布孤独老妇的案件。他说,杨寅看见富婆有多少财富,知道她有多脆弱,孤僻的生活更让她成为可容易捕获的猎物。

“他非常顺利地、狡猾地、一步一步地走进了富婆的生活,再从她的户头下手,侵占她的财产。”

法官说,杨寅知道富婆热衷于艺术作品,并利用这喜好,来掩盖自己汇巨款出境的罪行。

“尽管如此,他还大胆又无耻地声称,自己是一名充满关怀之心、要照顾奶奶的男子。”

他补充,杨寅自认才智凌驾于法律之上,被揭发后还继续露出要挑战体制的心态。

随着控方上诉得直,杨寅的总刑期从之前的8年2个月,增至11年2个月监禁。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7年3月3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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