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波申一带 15私宅7年前被征用 3住户4度 逾期未搬 今天最后期限 2住户称愿意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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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波申一带,15私宅7年前被征用,有三住户4次逾期未搬,拖延1年8个月,今天是最后期限,但2住户已表态愿意搬走。

为优化土地利用,麦波申一带美芭蒂路(Merpati Road)及惹兰案格烈(Jalan Anggerek)处的15个有地住宅,早在2010年8月20日被征用,与周边国有土地将一起重新发展为高密度住宅。

这块面积为2.7公顷的地皮将在滨海市区线第三阶段工程在今年竣工后再做发展。从征用日开始,屋主有5年时间迁移,若提早搬走,则可提早获得征地补偿。

据了解,当时私宅的估价介于170万元至逾300万元,其中12个住户在期限前已搬迁,仅留下三户人家。

据知,土地局从前年8月15日开始,一共延长期限4次,但三户人家至今仍未搬走,足足拖延了一年八个月,而今日已是最后期限,剩余的三户人家必须交出房子。

土地局约五名官员今早10时到访私宅区,与其中一户人家商谈。

屋主胡和明(60岁)和两兄弟同住,他告诉记者,他们已经住了至少20年,当初很难才从组屋“提升”到私宅,没想到如今打回原形。

“我的兄弟做生意,所以觉得住私宅比较适合,可以延期就延期。”不过,他说已找好组屋单位,还在装修及物色家具,接下来的一两周就搬走。

另一屋主罗先生(78岁)错过和土地局人员见面,他对记者说,他和儿子、儿媳及女儿同住,表示只要申请到组屋,就可以搬走。

有28天搬走

屋主从收到执法通知单开始,将有28天的时间搬走。

据了解,土地局发出通知信件后,屋主若还不搬走,土地局将发出执法通知单,将有28天时间搬走。

若在28天后,屋主不愿意搬走的话,土地局可向法庭申请庭令,收回产业。

2住户没人应门 通知信投邮箱

土地局人员造访的三户居民内,两住户没人应门,人员将通知信投入邮箱内。

据记者观察,无人应门的其中一户人家相信已搬走,只是尚未答应交还土地。

据知,土地局官员之前已数次上门与这三户居民交涉,讨论搬迁事宜,今日之后相信还会再度上门商谈。至于搬走的12户人家,都已获得全额补偿金,剩下的其中一户也拿到40%的补偿金。

据了解,罗先生一家则曾申请到一间预购组屋单位,但之后却选择放弃。他受访时表示,目前仍在找房子。

“之前的房价都较高,所以一直拖着,如今仍在找适合的房子。”

将给剩余住户 充分协助

土地局将给予剩余住户充分的协助。

据了解,剩下三户未搬走的居民,若找不到地方住,土地局将给予协助,包括在抽签选购制度下拥有优先权、也可向土地局暂时租下国有产业、以及卖掉私宅后若要申请预售组屋,可免除30个月的等候期。

据观察,这15间住宅新旧参差不齐,较老旧的占多数。其中只有一栋占地面积相当大的独立式洋房,其他多是四间为一组的排屋。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7年4月25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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