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窿跑腿纵火犯押回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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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青年日前涉放火烧屋今早被押回现场,其中一名被纵火单位的女屋主向媒体澄清自己没有借阿窿,她怀疑是因女儿身份证被盗用才惹祸。

警方今天上午10时左右将被告带回其中一个被纵火的案发现场——裕廊西65街第633座组屋重组事发经过。

19岁的华族被告来自马来西亚,今天他身穿红色T恤与短裤,双手双脚都被上铐,被带到15楼角头的一个单位外,向查案官说出自己当时如何干案。

被纵火的女屋主叶女士(54岁,家庭主妇)受访时,称自己和家人不曾向阿窿借钱。不过女儿去年逛街时被扒走手提袋,当时已经报案。她相信,也许是有人过后拿走女儿身份证去借阿隆,才导致他们住家被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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