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刑罚日间报到令 让初犯可在社区中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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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犯下轻微罪行的初犯者在社区服刑,不用坐牢也不留案底,从2011年到2016年,已有约400名罪犯被判处日间报到令(Day Reporting Order),超过九成已完成服刑。法庭也根据各别情况,决定罪犯是否需面对宵禁及佩戴电子追踪器、或只面对宵禁时间,或只是定期到报到日间中心报到。

日间报到令是新加坡监狱署社区刑罚(Community Based Sentencing)的其中一项,其他社区刑罚包括强制治疗令、社区服务令和社区工作令等,让初犯可以在不坐牢的情况下接受改造。

社区改造处副处长何宝旋狱署长(47岁)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日间报到令的目的就是提供犯下较轻微罪行的初犯者不必坐牢,让他们在社区中服刑。

他说,监狱署双管齐下,一方面通过刑罚遏制,另一方面通过辅导等帮助罪犯改造和再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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