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能源及天然资源部宣布 只允许向新加坡出口不可再生能源

声明指出,马国政府同意,在两年的试点计划期内,向新加坡出售电力的费用定为每千瓦时(kWh)0.0228美元(约0.031新元)。(海峡时报档案照)
声明指出,马国政府同意,在两年的试点计划期内,向新加坡出售电力的费用定为每千瓦时(kWh)0.0228美元(约0.031新元)。(海峡时报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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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能源及天然资源部宣布,只允许向新加坡出口不可再生能源,同时禁止通过自行开发的输电和联网设施向新加坡出售电力。

根据该部周五(10月22日)发布在部门官网的声明,马国政府在检讨能源委员会发布的跨境电力销售指南后做出上述决定,旨在促进马国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以落实应对气候变化的愿景。这也将允许政府为国内可再生能源企业提供额外的太阳能配额。

声明指出,马国政府也同意,在两年的试点计划期内,向新加坡出售电力的费用定为每千瓦时(kWh)0.0228美元(约0.031新元)。

新加坡去年10月曾宣布,预计最快今年底开始从马国进口电力,以扩大供电来源。这个为期两年的试点计划将是新加坡首次从马国进口电力,预计占尖峰时段需求量的1.5%。

目前全球燃料供应紧缩,导致天然气价格飙升,新加坡多家电力零售商都以电力价格剧烈波动为由,相继宣布退出市场。许多国家也更着重开发及利用再生能源。

根据马国能源及天然资源部的声明,做出上述决定后,政府就能增加国家电网系统内的太阳能发电容量,因此,该部决定在现有的净电能计量政策(NEM)中,额外分配300万亿瓦的太阳能发电容量予净抵消虚拟聚集(NOVA,Net Offset Virtual Aggregation)计划。

声明说,此举料将惠及超过300多个商业工业部门的消费者,同时为100多家本土太阳能业者创造商机。它预计还能带来12亿令吉(约3.9亿新元)的投资及提供大约3600个就业机会,为冠病大流行后的经济复苏做出贡献。

马国能源及天然资源部明天会把检讨后最新版本的跨境电力销售指南,上载到该部官网供民众查看及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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