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框架 融资流动 大力推广 三方面打造债务重组国际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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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强化我国作为债务重组国际中心的一些新措施包括,由一组擅长于破产法的法官审理债务重组案例。这组法官必须有审理破产和重组案例的经验。

面临全球经济疲弱、企业债务问题增加的大环境,政府将提升新加坡在处理跨境债务重组工作上的地位和效率,通过改进司法框架、为本地增进救援融资流动、推广工作这三方面来达成。

我国预计明年初修订相关法令,包括公司法,以落实新措施。

政府于去年5月成立一个工作委员会,探讨加强新加坡作为债务重组国际中心,旨在提升新加坡在处理国际债务重组工作的水平,以便把握跨境经济活动增加的“商机”。

委员会今年4月至5月针对17项建议展开公共咨询。建议涵盖司法框架调整、在本地打造利于跨境债务重组工作的环境,以及提高国际对我国处理跨境债务重组案能力的认识。律政部昨天表示已接受委员会建议。

领导委员会的财政部兼律政部高级政务部长英兰妮昨天在记者会上指出,尽管全球经济目前处于低迷期,我国采取的策略是着重于未来经济的机遇。跨境债务重组工作有潜在的发展空间。现今有更多跨境经济活动,企业在不同国家设有子公司、发展业务,需要融资,当中也有的或遇到债务问题。

企业拖欠债务的情况自2008年环球金融危机后明显上升。根据国际公司S&P的报告,今年截至7月15日,全球有100个拖欠债券(bond default),比去年同期的62个多,也是自2008年雷曼兄弟倒闭后最恶劣的情况。

英兰妮说:“同以往情况不同的是,现在的债务不一定局限于企业所处的国家,企业在各国做生意,债主可来自不同国家,因此有必要提供一个有利于跨境重组工作的框架。”

新加坡在这方面有她的强项。英兰妮指出:“外界对我国的司法和监管制度有信心,我国有优秀的专才和律师。因此,我国具备处理重组工作的基本条件,能为区域扮演角色。”

“新加坡不能只是为新加坡企业提供债务重组工作,也必须成为一个重组工作的国际中心,就如英国伦敦和美国纽约。”

她相信,如果我国能建立一个有利于重组工作的生态环境,将可为律师、会计师等创造更多工作机会。

配合强化我国作为债务重组国际中心的一些新措施包括,由一组擅长于破产法的法官审理债务重组案例。这组法官必须有审理破产和重组案例的经验。对破产和债务重组案例有专长的海外法官也可受委为新加坡国际商业法庭法官。

此外,符合法律条件的欠债公司可自动获债务延期偿付令(moratorium),有效期一般30天,好让欠债公司有缓冲期,并且更快地进行债务重组。但欠债公司须提供充足信息给相关股东。在增加救援融资(rescue financing)方面,我国会继续吸引投资者到本地来。

另一个工作重点是强化专才培训,培养一群对处理破产和重组案子有经验的法律专才,尤其是提高他们在处理复杂的跨境案例的能力。

律政部接下来会与相关单位,包括会计和金融机构等协作,逐步落实工作委员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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