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站:数码化不能因噎废食

数码化乃是当今社会发展趋势。要更加有效防范,推进数码化进程。(档案照)
数码化乃是当今社会发展趋势。要更加有效防范,推进数码化进程。(档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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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此次华侨银行网络银行短信诈骗风波,众说纷纭,有讨论银行和当事人责任的,也有要求加大政府监管的,更有人提议收紧银行网上转账服务、大额支付必须亲身回到银行柜台办理等。

凡此种种,各方皆有理。但不容置疑的是,数码化乃是当今社会发展趋势。华侨银行存户短信诈骗事件,只是我们在数码化征途中的一个挫折或者漏洞。任何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出现问题。我们不能因为出了问题就裹足不前,冷嘲热讽,甚至因噎废食。

虽然金管局和银行公会联合宣布在两周内落实七项措施,加强网银安全,相关银行也纷纷出台措施,因应和防范短信诈骗,但综观各方措施,笔者认为目前宣布或出台的措施,仍难以有效防范不断升级的网络诈骗或短信诈骗。要更加有效防范,推进数码化进程,应从如下几方面做好做足消费金融的安全工作。

一、建立消费金融的可疑交易探测和反应机制。银行系统应主动侦测和判断陌生环境登录或可疑交易,一旦发现客户账户异地登录和发生可疑交易,应立即交由人工干预、审核,核实无误后再放行通过。

二、实施跨境转账延时付款机制。推出账户内“我的收款人”认证服务,凡是存户账户内经过认证的对方收款账户,跨境汇款交易原则上即时支付;未经认证的“我的收款人”或首次接收本地账户跨境汇款的外国账户,全部实行延时汇付,即在存户完成转账后,本地银行系统延迟八小时或12小时再向境外汇付。

三、推出银行账户安全险,落实存户存款安全责任,加大对银行的监管。此次华侨银行短信诈骗事件,华侨银行以善意赔付挽回客户损失,挽回声誉。但是,要说华侨银行没有丝毫责任,显然难以自圆其说。笔者这样说,并非苛求华侨银行的责任,而是想表明在数码化过程中,这样的事件不会是第一例,也不会是最后一例。银行、支付平台与存户或客户处于不对等地位,有关当局应该着眼于现实,尽快出台监管措施,厘清银行和存户的责任。保险机构适时推出银行账户或网络支付账户保障险,由银行、支付平台或客户选择购买,以便账户遭遇损失时,能通过保险赔付挽回损失,化解客户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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