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文化通行证的推行,旨在鼓励国人多接触和支持本地文化和艺术活动,至今的使用范围已扩展至本地电影、文学作品等。年满18岁的国人能使用100元文化通行证,购买本地创作的文学作品,包括小说、诗歌、戏剧和散文等。

有读者反映无法使用文化通行证,购买华文出版的本地名人自传,而感到遗憾和失望。用华文撰写或翻译成华文的自传、历史或景点介绍等书籍,虽然不属于文学作品,但也体现本地文化和人文精神。而且,这些华文书籍在本地出版,足以证明文化传承的价值,值得考虑列入文化通行证的使用范围。

语言是传承文化艺术的重要媒介,若文化通行证的使用范围能包括本地撰写和出版,并使用官方语言的书籍,或许能激励国人通过母语接触文化艺术,在提高国人的文化艺术参与度和鉴赏力之余,也能推动阅读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