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现金支付的普及已成趋势,然而,如果无现金支付被设为唯一付款方式,恐怕弊多于利。不仅消费者会受到限制,商家也可能失去一条“后备出路”。

最近,多名读者在《联合早报·交流站》讨论这个问题。田姗平读者于5月10日发表《保留使用现金的选择权》,谈到亲身经历:孩子在商场购买甜甜圈时,因准备以现金付款而遭拒,感到意外与困惑。她提醒我们,电子支付虽然便利,却也可能将孩童、年长者及部分外籍劳工排除在外。

翁益华读者4月16日发表《无接触支付和现金并存的价值》,指出今年3月本地电信与银行服务一度连续几天出现故障,不少公众在食阁无法线上付款,只能临时向他人借钱或匆忙提款。这些案例都凸显无现金支付的局限性:一旦系统中断,消费者陷入困境,商家的生意也同样可能受到影响。若遇上停电或网络瘫痪,扫码器、刷卡机无法运作,商家更可能连基本营业都无法维持,而现金交易却仍能继续。

我认为,从商家的角度来看,把无现金支付设为唯一付款方式,其实等于限制自己的“出路”,因为现金是维持交易最直接、最可靠的保障。换句话说,保留现金,不只是方便顾客,更是商家分散风险的一种方式。

当然,商家也有他们的现实考量。减少现金交易,意味着无须每天清点现金收入,可降低结算错误;也能减少“不老实员工”私下挪用现金的风险;更不必每天带着现金到银行存放,承担途中遗失或遭抢劫的风险。这些理由,确实让无现金支付显得更有效率,也更安全。

但问题在于,如果因此完全拒收现金,商家在面对系统故障或特殊顾客群体时,就失去灵活应对的空间。对部分年长者而言,拒收现金带来的不只是支付不便,更可能是一种被时代排除在外的无力感。至于孩童,若从小只习惯“扫一扫”便完成付款,也未必有助于建立对金钱与消费的真实感。

正如田读者所提到,社会上仍有不少人依赖现金。若商家一概拒收现金,难免会给部分人带来不便。中国法律规定商家不得拒收现金,目的正是保障公众基本的支付选择权,这一点值得我们参考。

事实上,本地许多大型超市、百货公司、旅游业者及连锁商店至今仍保留现金支付选项,以兼顾不同顾客的需求。这种在效率与包容之间取得平衡的做法,才是真正成熟与稳健的经营方式。

无现金支付固然便利,但社会的进步,应该意味着“多一种选择”,而不是“只剩下一种选择”。现金与电子支付并存,才是更稳健、更包容的方向。保留现金,不仅是顾客的保障,也是商家给自己留下的一条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