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的情况都一样。面对网上虚假信息和误导信息的冲击、对媒体和政府的信任下降,以及“新闻荒漠”的蔓延,政府、慈善家和新闻发行商都在拼命寻找资助高质量新闻报道的途径。
澳大利亚在2021年通过了一部开创性的《新闻媒体议价法令》(News Media Bargaining Code),强制谷歌母公司Alphabet和脸书母公司Meta为其平台上分享的新闻内容,向媒体机构付费。此模式随后在全球范围得到推广,加拿大于去年6月制定了澳洲法令的本国版本(C-18),南非也对数码广告市场启动调查。印度尼西亚、日本、新西兰和瑞士等国家都考虑过提出类似法案。巴西大刀阔斧的《假新闻法》虽在去年5月受阻,最近也再次提交审议。
与此同时,在美国,旨在允许新闻发行商进行集体谈判的《新闻竞争与保护法》,在去年3月由参议员克洛布彻(Amy Klobuchar)提出,但立法进程随后陷入停滞。加利福尼亚州众议院在同年6月通过了要求大型科技企业与新闻机构分享广告收入的《新闻保护法》,但法案的州参议院听证会却被搁置到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