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党拒签“朝野和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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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党署理主席端依布拉欣认为,只要符合法律及民主程序,反对党应可以随时推翻政府。(星洲日报档案照片)
伊党署理主席端依布拉欣认为,只要符合法律及民主程序,反对党应可以随时推翻政府。(星洲日报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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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六州选举后,非政府组织呼吁希望联盟与国民联盟仿效当年前首相依斯迈沙比里与希盟签署朝野合作备忘录。不过,伊斯兰党拒签这类“和平协议”,并认为只要符合法律及民主程序,反对党应可以随时推翻政府。

伊党署理主席端依布拉欣在《新海峡时报》星期三(8月16日)刊出的专访中说:“只要符合法律和民主程序,尤其当政府不稳定时,应该允许推翻政府。只要在国家的法律框架和民主制度核心内,一切皆有可能。”

六州选举成绩公布后,维权组织干净选举联盟呼吁团结政府与国盟签署和平协议,确保国家能维持政治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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