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8月逐步落实电子发票制 海外收入及小贩也须开发票

马国明年7月1日全面落实电子发票制后,所有小贩也必须开出电子发票,以记录每一笔交易。图为柔佛州新山的巴刹。(王彦燕摄)
马国明年7月1日全面落实电子发票制后,所有小贩也必须开出电子发票,以记录每一笔交易。图为柔佛州新山的巴刹。(王彦燕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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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综合讯)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将分阶段落实电子发票制度,以减少逃税和地下经济。今年8月起,马国人在国外的所有收入都必须有电子发票;到了明年7月,不论是大商家或小贩都须开出电子发票,供当局查验及报税。

根据税收局4月6日发布的《电子发票特别指南》,当局8月1日起将对年收入或年营业额达1亿令吉(约2846万新元)或以上者实施电子发票制。明年1月1日起,年收入或年营业额达2500万至1亿令吉者都必须使用电子发票;到了7月1日则扩大到所有纳税人。

其中,马国人在国外的所有收入都必须有电子发票,包括海外房产租金、跨国线上交易、海外股息收入等。不过,当局不强制外国支付方使用马国的电子发票系统,而是规定获取收入的一方发出“自开电子发票”(Self-billed e-Invoice),作为收入证明及报税。

税务专家孔令龙向《星洲日报》分析,新制度不会出现双重课税的情况,若纳税人有在外国缴税,税收局将给予双重税务回扣(Double Tax Deduction)。

亚企理财中心税务与财务咨询总监蔡兆源指出,电子发票是收入和开销的证明,能让税收局同时掌握买卖双方的资料。每次交易后,电子发票将近乎实时(near real-time)地出现在税收局数据库。

蔡兆源说,由于人们无法在系统制造假发票,所以有助减少地下经济。他指出,马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为2万亿令吉,未纳税的地下经济估计达4000亿令吉。

“大小商家都可能出现逃税的情况。随着政府实施电子发票制度,意味着即使是在路边摆摊卖炸香蕉的小贩,也必须发出电子发票。”

马国的电子发票制度将分阶段实施,首阶段预料涉及5000名商家,政府估计能获得20亿令吉的额外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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