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代表律师迪内希指出,被告梁碧雁知道或有理由相信交易是违法的放贷活动,却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完成交易,也没有举报这起非法放贷活动,因此促请三司吊销被告的律师执照。
市价170多万元的公寓却仅以65万1000元“出售”,选购权费为25万元,买家行使选购权时付40万元,完成交易时付剩余的1000元。处理房地产事务超过30年的女律师,为一起以公寓买卖掩饰非法放贷的交易办理手续,却没有对这起不寻常的不法交易起疑,反而提供法律意见。
女律师梁碧雁(Leong Pek Gan,译音)在上述交易中因专业行为不当,日前被三司特别庭吊销执照两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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