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是伤人案受害人反成被告 德士司机打乘客供假资料监19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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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曾泉兴要向高庭上诉,但他选择先入狱服刑,不保释候审。(海峡时报)
被告曾泉兴要向高庭上诉,但他选择先入狱服刑,不保释候审。(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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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是伤人案受害人的一名德士司机,因出现新证人,结果变“被告”。被控拳打乘客和向警方提供假资料罪,案经审讯罪成,昨天判坐牢19个星期。


根据控方证据,被告曾泉兴(48岁)为诬蔑挪威籍德士乘客科尔利森(51岁)是攻击者,选择性提供给警方科尔利森多次追打他的录像画面。被告也向警方谎称当时要上厕所不载客而被打。


亚当纳何达法官下判时指出,他接受科尔利森对事发经过的说法,科尔利森并未激怒被告。被告称当时停车上厕所不载客,那是编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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