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梁春正(28岁)在2015年杀害苏苑琳(23岁),他昨天承认一项误杀控状,案件择日下判好让控方澄清梁春正案发时的精神状况。根据案情,女死者苏苑琳与被告交往初期,告诉男友她同时也会与其他人交往,而且不希望公开他们的关系,被告梁春正同意。
男女交往之初,女方就开门见山地告知男方她要“脚踏多船”,男子起先同意,不过后来仍因打翻醋坛子一刀捅死女子。
被告梁春正(28岁)在2015年杀害苏苑琳(23岁),他昨天承认一项误杀控状,案件择日下判好让控方澄清梁春正案发时的精神状况。这起命案发生在梁春正文礼通道第268B座组屋的住家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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