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城媳妇返新 争取幼儿每月2984元生活费要求被减半 庭判由双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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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城媳妇在婚姻破裂后带着孩子回泰国,如今返新要为4岁孩子争取每月2984元的生活费;前夫则认为泰国生活费没那么高,赡养费应削减至726元。


这名泰国籍女子在2011年年底同新加坡籍男子结婚,他们都是月入上万元的银行职员。四年前婚姻触礁后,两人于2014年2月在泰国申请离婚,已就离婚和孩子抚养权达致协议。


女方去年3月向本地法庭提出申请,向男方追讨孩子生活费及要求分配在本地的婚姻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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