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人员被推入12米深泵井溺毙案,原本被判10周监禁的消防队长和副队长,在高庭法官加重两人的罪名后,昨天分别被判坐牢11个月和10个月。
高庭法官施奇恩下判时指出,消防队长钟志文(40岁)与副队长纳詹(42岁)无疑对民防部队有所贡献,不过,“身居要职的好人眼看着部下被整却袖手旁观,最终导致部下因一起毫无意义的恶作剧而丧命”;若两人当时出面阻止,这场悲剧就可避免发生。
钟志文在首次被治罪后已入狱10周,他如今是二度入狱,须完成剩余八个月又两周的刑期。两人已被民防部队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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