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人员坠井溺毙案 消防正副队长罪名加重分别判监11个月和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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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副队长纳詹(左)被判坐牢10个月,他获准展期至下个月17日开始服刑。消防队长钟志文(右)早前首次被治罪后已入狱坐牢10周,他如今是二度入狱,须完成剩余八个月又两周的服刑。(档案照片)
消防副队长纳詹(左)被判坐牢10个月,他获准展期至下个月17日开始服刑。消防队长钟志文(右)早前首次被治罪后已入狱坐牢10周,他如今是二度入狱,须完成剩余八个月又两周的服刑。(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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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防人员被推入12米深泵井溺毙案,原本被判10周监禁的消防队长和副队长,在高庭法官加重两人的罪名后,昨天分别被判坐牢11个月和10个月。

高庭法官施奇恩下判时指出,消防队长钟志文(40岁)与副队长纳詹(42岁)无疑对民防部队有所贡献,不过,“身居要职的好人眼看着部下被整却袖手旁观,最终导致部下因一起毫无意义的恶作剧而丧命”;若两人当时出面阻止,这场悲剧就可避免发生。

钟志文在首次被治罪后已入狱10周,他如今是二度入狱,须完成剩余八个月又两周的刑期。两人已被民防部队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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