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逝女子生前起诉樟宜综合医院疏忽,家人代她索赔千万元却只获赔32万余元,家人不满继续上诉。上诉庭允许诉方可获得包括交通费和失去结婚机会的额外1万6400元赔偿,但其他索赔理由因不够充分被驳回。
患癌女子成功起诉樟宜综合医院疏忽后病逝,家人代她追讨千万元赔偿,却仅获赔32万余元。家人不服所判上诉到终审法院,最终只获增1万6400元,包括交通费和失去结婚机会。
这也意味着,樟宜综合医院如今得赔偿共34万3020元,另加1万2890元杂项开支(disbursements)给诉方,以及原先被令支付10万5000元的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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