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特别庭令律师公会归还3万余元给律师议员迪舒沙

迪舒沙有约17年的律师执业经验。他也是荷兰—武吉知马集选区议员。(档案照片)
迪舒沙有约17年的律师执业经验。他也是荷兰—武吉知马集选区议员。(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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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特别庭继7月驳回律师公会对律师议员迪舒沙专业行为失当的指控后,也下令律师公会归还逾3万2000元给迪舒沙。

纪律审裁庭早前裁定迪舒沙违反律师专业法令,下令他得承担律师公会的1万8000元讼费,外加诉讼开支,两者加起来共约3万2394元。

案件过后移交三司特别庭审理。由洪素燕、吴必理和加南拉美斯法官组成的三司在7月31日聆审此案,驳回纪律审裁庭的裁决。

三司认为纪律审裁庭早前的裁决有误,即审裁庭在裁定迪舒沙为客户所草拟与提呈的宣誓书中有所隐瞒后,并未进一步审理是否有足够证据证明迪舒沙是故意帮客户这么做的。

迪舒沙是李及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有约17年的执业经验。他也是荷兰—武吉知马集选区议员。

根据三司星期二(11月7日)发表的书面判词,律师公会必须归还迪舒沙早前付的约3万2394元,双方也必须承担各自的讼费。

代表迪舒沙的高级律师陈志明指律师公会以压制和不合理的方式检举迪舒沙,要求三司下令律师公会负责迪舒沙的讼费。不过,三司认为无法断定律师公会是恶意行事,因此下令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讼费。

律师公会强调 三司判决维持原判三要点

律师公会回复《联合早报》时强调,三司在判决中维持了三点:律师公会有权调查转介信内容以外的课题、律师公会的处理方式符合律师专业法令所列明的程序要求,以及律师公会没有恶意行事。所谓的转介信是高等法院副主簿当初代表上诉庭,针对迪舒沙的行事发给律师公会的信件。

这起律师纪律案件涉及迪舒沙在2018年12月至隔年1月间,代表同属一集团的药剂用品公司Amber Compounding Pharmacy与Amber Laboratories(简称Amber)处理一起民事诉讼时的行为。Amber当时起诉一名前职员盗取公司的机密资料。

在迪舒沙未接手这起官司之前,Amber在未获得法庭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把与官司有关的文件与资料披露给其他人,包括多个监管与调查单位。由于法庭早前已指示官司的诉辩双方不准将相关文件与资料外泄,或用于官司以外的用途,因此Amber这么做等于违反了庭令。

迪舒沙在2018年12月正式成为Amber的代表律师,他隔年1月底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准许客户对外分享相关文件与信息。根据审裁庭的裁决,尽管迪舒沙与同事已知道Amber擅自对外分享官司文件与资料,但在向法庭提出申请的过程中,迪舒沙并未披露此事,且在为Amber草拟的宣誓书中隐瞒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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