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兄弟在商界打拼40多年,更在90年代收购福都酒店,大哥死后生意交由长子掌管,多年后引起两个弟弟不满,二弟称曾达成协议公司利润应由兄弟平分,甚至指大哥长子挪用近1200万元公款,导致叔侄对簿公堂。
庄氏家族是个传统的华人家族,重男轻女,只有男成员可以享有家族生意的成果和盈利,导致家中的一对叔侄因分产出现歧义而闹上公堂。第二代的庄侯和在四兄弟中排老二,他早前发起民事诉讼起诉大哥长子,即第三代的庄俊明,案件经审讯后,高庭法官星期四(11月16日)下达书面裁决。
四兄弟的母亲林女士去年5月过世前,是家中掌权人。四人从1970年代开始涉足餐饮业、房地产投资、酒店管理等领域。上世纪90年代,四兄弟收购福都酒店(Fortuna Hotel),也于1998年在越南河内开设福都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