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持两把锯子伤邻居 监六个月

被告拿锯子袭击受害者。(取自法庭文件)
被告拿锯子袭击受害者。(取自法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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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岁老翁在咖啡店骂街坊脏话,隔天看见对方在组屋楼下,先质问对方在看什么,随后拿两把锯子攻击对方,被判坐牢六个月。

被告沈富国(73岁,译音)承认一项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的控状,另一项鲁莽行事的罪名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事件发生在去年11月3日,地点是在宏茂桥1道第217座组屋。

调查揭露,事发前一天,被告曾在咖啡店对受害者(56岁)爆粗口,不过受害者没有理会,也并不认识被告,只是在邻里见过被告而已。

事发当天,受害者在组屋楼下,被告问对方在看什么时,受害者也没有回应,被告则叫对方在那里等,随后离开。早上9时32分,被告乘搭电梯回到家中拿了两把锯子后重返组屋楼下。

伤人后报警称有人要锤他

被告往受害者丢了一把锯子,但没有击中对方。他随后又用另一把锯子去攻击受害者,对方这时也在附近找了拖把防身。

尽管受害者尽全力防卫,但还是被被告割了几刀。被告过后自行拨电报警,称有人要锤他。

警方抵达后,将受害者被送往陈笃生医院。他被诊断手臂有多处撕裂伤,拿了三天病假,医药费共140元。

被告当天落网,身上没有明显伤势。

警方也起获两把54公分长的锯子。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4年2月3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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