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藏释囚406元 监狱职员判监六个月

被告拉阿迪安(49岁)在囚犯出狱时,偷偷藏起释囚的406元,被判入狱六个月。(海峡时报)
被告拉阿迪安(49岁)在囚犯出狱时,偷偷藏起释囚的406元,被判入狱六个月。(海峡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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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释囚检查财物时没有发现钱财遗失,监狱署职员偷偷将对方的406元放入口袋,在得知当局介入调查后归还赃款企图妨碍司法公正。监狱署职员东窗事发后被控,罪成坐牢六个月。

被告拉阿迪安(49岁)早前在国家法院承认一项严重失信和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另一项向公务员提供假资料的控状则交由法官星期五(2月16日)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事发时是新加坡监狱署的行政执行员,负责管理囚犯刑满出狱的工作流程。

受害者纳萨鲁丁于2022年11月18日,从史拉兰公园中心(Selarang Park Complex)获释。他在出狱后称,他原本带着3306元坐牢,出狱时却只拿回2900元。

调查官调阅电眼画面后,怀疑被告拿走受害者的钱,于是展开调查。

调查揭露,被告在受害者出狱当天值班,他收到10个装有现金的密封塑料袋,这些款项为当天即将出狱的囚犯所有。

被告的职务范围是在囚犯出狱时把钱归还,随后把空密封塑料袋放回自己或上司的办公桌,以便日后重新使用。

当天早上约9时40分,被告把受害者叫进房里,让他点算放在桌上的现金。受害者虽然注意到只有面额100元和50元的钞票,但以为其他钞票放在另一个包里,于是在签字后就带着个人物品离开。

被告当时把装有406元的密封塑料袋放在房里的一处架子上,趁无人注意时点算里面的现金,塞进自己的裤袋。被告清楚这笔钱是受害者的,但由于对方点算时没有提出异议,因此决定占为己有。 

受害者接着在移民与关卡局人员的护送下来到港湾中心,他再次点算包里的所有现金,确定少了406元后通知移民局人员。

得知调查官介入调查 将钞票洗皱又偷放回房

两天后,被告得知调查官已经介入调查后,因为担心罪行被揭发而把钱放入口袋,丢入洗衣机及烘干机。他借此向上司撒谎称,自己不小心把钱放进裤袋里,被洗皱的钞票成了“失误”的证据。

11月21日下午4时许,同事请被告陪他去处理囚犯财物的房间搜查,但没找到钱。为避免被揭发,被告随后偷偷把406元放回房间。

这笔款项隔天(22日)被发现,最终还给受害者。

控方指出,被告有多次机会自首,但他企图妨碍司法公正,先是把钞票洗皱制造“失误”的假象,跟着又趁机把赃款放回房中。他还在第一次录口供时撒谎,控方因此建议法官判他坐牢八个月至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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