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汉破门偷窃 掉乐龄卡留罪证

破门行窃案发生在“文东记”餐馆二楼的员工宿舍。(谷歌地图)
破门行窃案发生在“文东记”餐馆二楼的员工宿舍。(谷歌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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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进“文东记”员工宿舍偷窃,70岁老汉不仅被闭路电视拍下,还把自己的乐龄卡落在房门前。老汉偷走护照与手机后卖给路人,星期一(5月6日)早上被判九年三个月监禁,以及增加560天刑期。

根据《新明日报》报道,被告王祝安(70岁)星期一承认两项吸毒与一项破门行窃的控状,还有五项包括吸毒与破门行窃控状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根据案情,破门行窃的案发地点位于马里士他路的文东记鸡饭餐馆二楼单位,三名受害者是餐馆的员工,同住一个房间。去年7月18日晚上约11时,三人在放工后返回房间,发现屋内有东西不见,随后告知主管,并查看电眼。由于电眼摄像头拍到被告,被告的乐龄卡也落在受害者房间门前,他们很快就报警。

根据调查,当天傍晚约6时,被告前往受害者的单位,由于大门未上锁,被告推开大门,进去偷窃。

电眼画面显示,被告带着一个白色塑料袋,先查看屋内储物柜是否有贵重物品,然后进入三名受害者居住的房间,关上房门。过了一阵后,被告提着装满物品的塑料袋离开房间。

案情显示,被告与受害者以及餐馆其他员工都不相识。被告一共偷了其中一名受害者一部价值约786新元的手机、一张有12元储值的交通卡,还有另两名受害者的马来西亚护照、一个黑色小包,还有价值约204新元的令吉,造成三名受害者损失至少1115元。

被告之后以50元将偷来的手机卖给路人,也将令吉换成新元花掉,并且没有给予受害者任何赔偿。

7月25日,警员在被告工作的德曼花园路咖啡店埋伏,并成功将他逮捕。警方在搜查后,也从被告身上找到一些吸毒相关的物品。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4年5月6日的《新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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