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贿罪 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善桥被最高检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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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早报网讯)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今天(25日)发布消息,指最高检日前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刘善桥,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据新华社等中国媒体报道,刘善桥生于1956年11月,湖北随州人,中共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他曾历任湖北省随州市副市长;宜城市委副书记、市长;枣阳市委书记;襄樊市委副书记;黄冈市委书记、市长;省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等职。

他今年6月26日被通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此外,中纪委9月18日通报指出,决定给予刘善桥“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中纪委指出,经查,刘善桥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卷报道,就在被查前一个月,刘善桥还曾公开露面,出席今年5月19日湖北省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的“严肃换届纪律,确保省级领导班子换届风清气正”集中研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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