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银行业监管会副主席蔡鄂生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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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蔡鄂生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已被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新华社报道,蔡锷生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案,由中国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蔡鄂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蔡鄂生,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蔡鄂生利用曾担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蔡鄂生担任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蔡鄂生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曾在今年1月发布,三名高官同天落马被处理的消息。蔡锷生和原国家粮食局副局长徐鸣被开除党籍,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执行局原局长孟祥被双开。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中纪委对蔡鄂生的通报措辞严厉,指其政治上彻底蜕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滥用金融监管权,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污染金融领域政治生态。

通报还称,蔡鄂生奢靡腐化,寡廉鲜耻,大搞权色、钱色交易;目无法纪,“退而不休”,顶风作案,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通报说,除了开除党籍,蔡鄂生享受的待遇被取消,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曾被称为中国信托业“头号功臣”的蔡鄂生,去年7月在卸任银监会副主席八年后被中纪委调查。

1951年出生的蔡鄂生长期在银行系统任职,在央行系统工作20余年,官至中国央行行长助理兼上海分行行长,2001年至2005年转任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2005年12月出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至2013年5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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