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前经理转走客户逾13万 海外置产

银行前客户关系经理转走73岁客户超过13万元,到外国置产和私用,之后还欺骗对方付近2万8600元的银行费用。(示意图)
银行前客户关系经理转走73岁客户超过13万元,到外国置产和私用,之后还欺骗对方付近2万8600元的银行费用。(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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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前客户关系经理转走73岁客户超过13万元,到外国置产和私用,之后还欺骗对方付近2万8600元的银行费用。

《新明日报》去年12月报道,37岁被告廖迪宽被控。被告从2011年11月至2014年5月在星展银行(DBS)任职,他在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则在渣打银行工作,都是担任客户关系经理。

案件有两名受害人,皆为退休人士,但互相不认识。第一名受害人是73岁的陈天乐,他最高学历是中四,退休前在公寓担任维修人员,案发时银行户头的钱是他唯一收入,第二名受害人是67岁的邹静萍,最高学历是在台湾就读小学,案发时靠银行户头的钱与收取1600元租金过活。

案情显示,2013年8月,被告协助陈天乐设立户头投资外币,也为他申请网上银行服务。陈天乐把密码生成器与密码托付被告管理投资相关交易。当被告加入渣打银行后,他说服陈天乐将银行的钱转移到渣打银行。

被告没经过陈天乐授权,在2013年9月10日与9月11日将他户头的8万3000美元(约10万5285新元)转到一间公司的户头,购买柬埔寨的产业,该产业在被告妻子名下。被告之后也在2014年5月28日与10月8日转移1万9673美元(约2万5182新元)到邹静萍的户头。

之后,被告在2014年10月29日欺骗邹静萍,指她户头的6万7389元与他另一名客户的投资有关,谎称存入户头是因为想集合两人的资金换取更高的利润。被告称要将6万7389元交给客户,要邹静萍协助提出。

另外,被告也在2013年10月24日与2015年3月9日欺骗陈天乐需要支付星展银行与渣打银行的费用,让他签署2万8580元的支票,却把这些钱,用在个人开销。

由于没有收到渣打银行的跟进,陈天乐在2015年5月到银行询问,结果发现被骗,同年5月14日报警。

警方调查后,被告归还2万4480元给陈天乐。被告昨天认罪,案展6月4日下判。(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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