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转换车道还打人 洋路霸坐牢三周

被告被判罪成,须坐牢三周和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和医药费。(海峡时报)
被告被判罪成,须坐牢三周和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和医药费。(海峡时报)

字体大小:

(早报讯)洋汉试图改换车道时差点撞上右边车辆,对方鸣笛示警,洋汉却因此恼羞成怒,不仅比中指,还挑衅对方下车单挑。他过后一拳打掉对方的墨镜,然后扬长而去。

来自澳大利亚的麦克尼(Mcnee Paul Gerard,57岁)事后被控蓄意伤人,他不认罪,案子经审讯后,法官裁定被告罪成,今天(5月5日)判他坐牢三周,支付受害司机380元医药费,并赔偿在事故中丢失的墨镜。

这起路霸事件发生于2019年8月31日下午1时20分许,地点是企业路(Corporation Road)和裕廊西2道的交界处。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被告和受害者当天在泛岛快速公路(PIE)上并行。被告当时载着儿子回家,受害者则载着他的两个孩子要到父亲位于裕廊的住家。

两人一起转进只有两条车道的企业路时,在左边车道行驶的被告突然转换车道,往右边行驶的车子靠了过去。驾驶该辆车子的司机(受害者)立即鸣笛,被告才紧急调转方向。之后两人一前一后走着,来到事发地点时,被告趁交通灯转红时把车停在受害者右边。

被告和受害者中间隔了两条车道,已经怒火中烧的被告不断示意要下车找受害者算账,还比手势要受害者下车单挑。

受害者跟着下车走到被告面前,被告二话不说一拳打向受害者左脸,把后者的墨镜打落在一段距离之外。被告事后开车离开,但整个事发过程已被附近另一辆车子的行车记录器拍下。

受害者当天在南洋邻里警局报案,随后到黄廷方综合医院验伤。医疗报告证实他的上嘴唇有撕裂伤,下嘴唇也有挫伤。

被告抗辩时称,自己是要U转才会尝试变换车道,因为在等红灯时看到受害者在车里对他破口大骂,才会要跟对方理论。他反指受害者怒气冲冲走过来,自己出于自卫才先下手为。他也坚持没有拳打受害者,而是用手推了对方一下。

控方则指被告的话不可信,因为他得把头转向左边才能看到受害者,与他声称要U转的情节不符。更何况,两人隔着两条车道,被告不可能远距离单靠唇读来理解受害者。

控方表示,被告高大魁梧,体重超过100公斤,身材比受害者壮硕,不能以自卫为借口开脱,明显是恶人先告状。

法官下判时表示同意控方立场,并斥责被告没有自我控制,在公路上横行霸道,应受到严厉惩处,以儆效尤。

LIKE我们的官方脸书网页以获取更多新信息

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