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内阁同意“阿拉案”不上诉

马来西亚首相安华(右二)宣布,内阁同意撤销“禁止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案的上诉。图为安华星期三在雪兰莪沙登出席卫生部的开斋节活动。(马新社)
马来西亚首相安华(右二)宣布,内阁同意撤销“禁止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案的上诉。图为安华星期三在雪兰莪沙登出席卫生部的开斋节活动。(马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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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政府撤销“禁止基督徒使用‘阿拉’字眼”案的上诉课题继续延烧。马来西亚首相安华宣布,内阁同意政府撤销上诉,并获得获得国家元首御准向马来统治者理事会提呈加强执行“阿拉”字眼的政策建议。

安华星期三(5月17日)在内阁会议后发文告说,内阁会议讨论了总检察署撤回上诉的做法,并同意政府这么做。“这是为了全面解决如何使用“阿拉”字眼的问题,并加强马国各宗教与种族之间的和谐与团结。”

他强调,政府决定这么做,是因为吉隆坡高庭的判决只涉及是否充公相关光碟的行政事务,并不改变联邦法院在2014年的判决。联邦法院2014年驳回天主教会对内政部禁止在教会周刊《先驱报》中使用“阿拉”字眼提出的上诉,不准天主教会继续使用阿拉字眼。

副首相阿末扎希星期三在脸书上指出,安华将在联邦法院2014年相关判决的基础上,致力于捍卫政府对使用“阿拉”字眼的政策。他说,政府将精简涉及使用“阿拉”字眼的问题,并向统治者会议提交建议。

他指出,这是为了维护“联邦宪法”规定的回教是官方宗教的地位,同时维护国内的种族与宗教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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