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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南中国海问题成了东亚国际政治的焦点。中国的崛起、一路一带、美中关系、亚细安中心地位,或者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各种要素,似乎都集结在南中国海里面。除日前举行的七国集团外长会议、首脑会议外,香格里拉对话会等也将南中国海问题提到议事议程。
就南中国海的主权问题,每个国家各有各的主张。但是,中国不仅一直在增加实效控制岛礁的数量,近来还在岛礁填海并建设军事设施。如果中国在菲律宾西侧的黄岩岛建设军事设施,南沙、西沙、黄岩岛将形成大三角之势,在军事上,整个南中国海就会纳入中国的势力范围。中国的这些举措,难免让其他主权声索国形成中国在改变现状的印象。
但对中国来说,本来就主张九段线内是中国领土,一有机会增加实效支配的岛屿也属正常;在岛屿上建设军事设施,并不是军事化,而是自卫。
当事国对主权争议各有各的主张。美国也是同样的态度。但是,美国根据国际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高举“自由航行”的旗帜,往该海域派遣海军舰船,要主导南中国海秩序的形成。此外,亚细安也在促进通过对话解决问题,中国则主张以双边协商方式解决。所有声索国在解决的方式以及什么才算解决,各自的设想不同,才是问题所在。而且,就在各方举棋不定之际,中国在南中国海的军事力量却在扩大。
在这样的状况下,菲律宾采取了向常设仲裁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法院的判决即将出炉。中国表示不会接受判决结果。围绕南中国海问题,通过该法院的裁决,也不能立马解决,反而具有更加激化矛盾的可能性。但是,仲裁法院的裁决为第三方的意见,加上是立足于通过法治原则来构筑东亚国际秩序,所以国际社会对判决十分关注。
中国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条约规定“纠纷当事国的缺席……不妨碍……手续的办理”、以及所有纠纷当事者遵从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决定。在这种意义上来说,作为公约的缔约国,中国如果不接受仲裁法院的审理和判决,是否是与此规定相矛盾呢?仲裁法院本身也言明,中国是仲裁手续的当事者,受法院判决的约束。但是,中国主张不参加诉讼手续,法院没有管辖权。而且,中国也用英文公开发表了无需遵守上述条款的理由和前例。中国的这种做法作为“有担当的大国”的国家形象,会被怎么看待呢?
尽管如此,可以理解中国对仲裁机构的判决很敏感。因为,仲裁结果或让中国面临严厉的局面。
第一,中国主张的“九段线”的“历史根据”若被否定:中国在国内外一贯表示,中国在历史上具有正当的主权。但是,如果这个根据被否定,中国如何应对呢?第二,若判决中国进行的填海建设违反海洋环境保护、保全义务:中国在建设军事设施的岛屿周边,明显有珊瑚礁遭到破坏。当然,其他国家建设军事设施,根据这个条款,也理应受到批判。第三,关于中国填海建设的岛屿,被判成不具有领海权时:如果这样,中国就不能主张对这些岛屿的领海权和行使该权利。
针对以上三点,如果中国完全无视常设仲裁法院的判决,进行基于历史根据主张岛屿的所属权、进行实效支配、主张和行使领海权、以及以自卫为名建设军事设施,都有可能遭受国际社会的批判。当然,就算中国完全接受仲裁法院的决定,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主权争议。但是,仲裁法院作出的裁决在防止事态扩大、让当事国之间的诸多问题得以“解决”,以及接近提示“解决方法”的蓝图,具有一定的效果。
对于中国的“国家形象”来说,被国际社会持有何种印象才合适呢?虽然主权争议很难解决,就南中国海的和平和安定问题,中国如何应对?另外,中国对该地区的和平和安定拿出什么方案呢?首先让我们对仲裁结果拭目以待。
作者是东京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