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综合讯)新山碧桂园金海湾公寓45名业主昨天(6月24日)指买卖合约遭窜改而集体向警方报案,要求当局彻查此事。发展商则否认业主的指责。


这些来自马来西亚、中国及新加坡的业主表示,他们在2013年8月至12月间签署买卖合约,并在三四个月后收到发展商寄出的买卖合约。发展商也在去年9月陆续移交钥匙。


业主表示,他们当初签署买卖合约时,每页都有“小签”(initial),但他们过后收到发展商发出的买卖合约并没有这些小签,其内容也有出入。


民主行动党彭加兰岭顶区候任州议员邹裕豪昨天上午陪同这些业主到新山中央警署报案后,召开记者会让业主叙述经过。


55岁的业主代表罗永年表示,他们一开始并未发现买卖合约有问题,直到一名新加坡业主上个月因不满其公寓单位装潢与合约内容不符而入禀房屋仲裁庭并胜诉,还获赔5万令吉(约1.7万新元)。


他说,约30名公寓业主当时到场旁听,并从审讯内容发现入禀者的买卖合约与发展商出示的合约内容不相同。他说:“我们于是开始检查各自公寓的买卖合约,结果发现每页下方都没有我们当初的签名,只有最后一页才有签名。我们因此怀疑发展商没有通知业主就窜改合约内容。”


一名新加坡业主说:“法官在判词中表示,这项交易一共出现两个版本的合约。法庭并不接受第二个版本的合约,也就是没有买家完整签名的合约。”


业主表示,大部分业主签署买卖合约时并未当场影印并带走副本,因此现在无法一页页比对,也无法完整了解哪些内容已经修改。不过有业主指发展商当初承诺附送的烘衣机与高级防火门等,都没出现在目前的买卖合约中。


邹裕豪当场致电发展商发言人。发言人指此事已交由律师处理。邹裕豪呼吁房屋部关注此案,因为发展商被指窜改买卖合约内容是严重的刑事指控,警方也应立即调查。他说,相关项目有不少海外投资者,这起案件将破坏马来西亚的形象。


发展商过后发布声明否认篡改买卖合约。声明指马来西亚房屋买卖合约必须使用政府规定的范本,买卖合约的准备、起草、签署和备份,全程也有买卖合约律师(SPA Lawyer)见证。


声明表示,根据马来西亚法律,房屋买卖合约不必每页都有小签,业主在签字页签名后,这份房屋买卖合同就视作有效。“金海湾所有业主合同签署过程也由律师见证。”


碧桂园金海湾公寓今年3月也有至少200名新加坡业主指发展商货不对办而无法入住。他们指屋内砖破裂漏水、电线外露,公共设施才几个月就破损不堪。邹裕豪当时也带着50名来自马来西亚、中国和新加坡的业主到新山房屋仲裁庭提交投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