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4月起,电动踏板车注册后,每两年须送检一次。陆路交通管理局也在探讨其他上游措施,包括限制进口不符合规格的个人代步工具进入本地市场,以加强对这个通勤器材的管制。
交通部兼通讯及新闻部高级政务部长普杰立医生昨天(10月7日)在国会上透露,自今年7月强制要求所有电动踏板车须注册才能使用后,陆交局在7月至9月间已扣押161辆不符合标准的个人代步工具(简称PMD),当中包括一些非法改装的器材。
他也宣布,电动踏板车除了在注册时得接受检测,之后每两年都须送检一次。为进一步解决违例PMD的问题,陆交局将探讨其他上游措施,包括限制进口不合格PMD等。当局也在检讨非法改装PMD和其他违例行为的惩处。
从明年4月1日起,新的电动踏板车都必须通过UL2272标准认证检查,并确保它们的重量不超过20公斤、宽度不超过70公分和车速不超过25公里,才能注册使用。
所有已经注册、并申报符合UL2272标准的电动踏板车也须把器材免费送检。车主将接到陆交局发出的通知,让他们把器材送往分布全岛的九个检测中心检查。车主如果没有在指定期限内照办,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1000元或监禁最长3个月,或两者兼施。
售卖电动踏板车的业者从明年4月1日起,也只能展示、售卖或出租已经通过检查,以及持有认证标签的电动踏板车。
两年一次的电动踏板车检测费用,以及会何时开始发出通知等详情,当局将在日后公布。
不符标准PMD将被注销
另外,从明年7月1日起,没有UL2272标准认证的电动踏板车,包括之前错误申报符合UL2272标准的电动踏板车,将自动被注销。电动踏板车即使符合UL2272标准,但送检时如果重量、宽度和车速不符合条例,器材一样会被注销。
在公共路径使用未经注册的电动踏板车,初犯者可被罚款最高2000元或监禁最长三个月,或两者兼施。而在公共路径上使用不符合规格的电动踏板车,初犯者可被罚款最高5000元或监禁最长三个月,或两者兼施。
陆交局上个月宣布提供奖励金,鼓励PMD车主尽早将不合规格的器材拿去销毁。注册车主只要在11月30日前把PMD送到指定回收站销毁,每台车可获100元奖励金。
普杰立说,9月23日至10月3日之间,陆交局已接到超过2800份提早销毁器材的申请,并已在指定回收站收到超过940辆PMD。
两年前开始使用电动踏板车的王蕾椀(39岁,公务员)过去半年已较少使用PMD通勤,之后则会放弃使用PMD。
她说:“现在有越来越多人使用PMD,加上脚踏车和行人,道路变得很拥挤,使用PMD时相当危险……再加上新的管制条例,以后使用PMD不是带来方便,而是给自己带来更多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