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级别最高为中共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宗国英。代理市委书记、市长黄兴国未被列入处分名单。由于五名省部级官员均为副职,而且除一人降职外,其他只被警告或记过,引发部分网络舆论批评处分不够严苛,“就这么轻描淡写地处理了?”
(北京综合讯)天津港“8·12”危险品仓库大爆炸调查报告昨天公布,建议对包括五名省部级高干在内的共74名负责人进行处分,其中级别最高为中共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宗国英。曾经公开道歉的中共天津市代理市委书记、市长黄兴国未被列入处分名单。
一人降职其他被警告记过
由于五名省部级官员均为副职,而且除一人降职外,其他只被警告或记过,引发部分网络舆论批评处分不够严苛,“就这么轻描淡写地处理了?”
位于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去年8月12日发生火灾爆炸,中国国务院随后成立事故调查组。昨天出炉的调查报告将事件定调为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核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68.66亿元人民币(约15亿新元),遇难人数165人,另有8人失踪、798人受伤。
调查组对123名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其中7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省部级五人,厅局级22人,县处级22人,科级及以下25人。至于其他48名责任人员,报告建议由天津市纪委及相关部门予以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一名责任人员在调查处理期间病故,不再给予处分。另有49名企业相关人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五名省部级官员为:中共天津市委常委、滨海新区区委书记宗国英,天津副市长孙文魁,天津副市长何树山,交通部副部长何建中,海关总署党组副书记、副署长鲁培军。调查组认定,宗国英未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孙文魁给予降级处分,何树山和何建中记大过,鲁培军记过。
在新浪微博上,好些网民批评调查组轻放官员,同时对部分官方媒体在微博上发布消息却关闭评论的做法表示不满。有人称:“这掩耳盗铃与法治社会越来越远。”
调查组认定,瑞海公司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体责任单位,其违法建设危险货物堆场,违法经营、违规储存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极其混乱,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在24名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企业相关人员中,有13名是瑞海公司人员。
调查组同时认定,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天津交通、港口、海关、安监、规划和国土、市场和质检、海事、公安以及滨海新区环保、行政审批等部门单位,未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监管严重缺失,有些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
事故原因是硝化棉自燃
调查组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集装箱内,硝化棉由于湿润剂散失,出现局部干燥,在高温天气等因素下自燃,连锁反应导致停放在该区的硝酸铵等危险化学品发生爆炸。
调查组建议吊销瑞海公司有关证照并处罚款,企业相关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同时,对天津市委、市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天津市委、市政府向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交通运输部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调查报告还提出,对天津港集团董事长张丽丽、副总裁袁宝童、总工程师李伟等给予撤职处分。
大爆炸发生后,化学品对空气造成的污染一度引发外界高度关注。调查组证实,爆炸事件对事故中心区及周边局部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但天津渤海湾海洋环境质量未受到影响,没有因环境污染导致的人员中毒与死亡病例。调查组也称,事故目前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已基本消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