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综合讯)中共政治局前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又有一亲属获刑。继周永康的妻子和儿子之后,周永康侄子周锋昨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湖北省宜昌市武陵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昨日发布了这一信息。
通报称,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对邛崃市鸿丰钾矿肥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人周锋、周益春、唐志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周锋利用影响力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该公司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100万元(人民币,下同,20万4900新元)。
通报指,在多名被告人中,周锋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90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另外两位涉案者周益舂、唐志国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有期徒刑三年和缓刑三年。三人在宣判后均表示服从法庭判决,不上诉。
此前中国媒体报道称,周锋生于1974年,比周永康的儿子周滨小两岁,因为“卷入要案”,他在2013年底被带走调查,一同被调查的还有他的母亲周玲英和父亲周元青。
周锋在2004年2月与母亲周玲英出资1000万元设立北京宏元达公司,周永康则利用职权帮助他在能源领域做生意。截至2013年10月,宏元达公司在吉林分公司的油气田区块合作项目中,累计获利2亿1400万元。
鸿丰钾矿肥有限公司于2007年,由北京鸿丰投资有限公司和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四川华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建,而北京鸿丰的投资方之一是北京宏汉投资有限公司,周锋曾是这家公司的股东之一,担任过总经理和董事长一职。
周锋与稍早前受审的周永康之子周滨、周永康的妻子贾晓晔受审地相同,均在湖北宜昌。
作为曾经掌控国家能源领域的权利人物,周永康为其家族成员搭建了一个商业帝国,并攫取了数字惊人的财富。
周永康亲属的案子本周先后宣判,其子周滨周三(15日)一审获刑18年,被处罚金3亿5000万元;本月8日,湖北宜昌中院微博披露,周永康妻子贾晓晔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