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灵顿综合讯)入籍新西兰多年、在中国百名红色通缉令通缉人员中排名第五的闫永明,同意向新西兰当局缴付4285万元(新西兰元,下同,4237万新元),就一起对他进行的洗钱调查做出和解。


综合法新社、BBC中文网等报道,新西兰警方昨天证实,高等法院已批准上述和解,并指这是该国历来金额最高的一次财产充公,也是新西兰与中国合作侦办长达两年多的成果。据报道,中国向新西兰通报的涉案金额达1.29亿元。


这项与闫永明(45岁)、其妻及两名同伙达成的和解,始于一项长达三年、错综复杂的调查,涉及闫永明1999年至2001年间在中国,涉嫌通过洗钱所衍生的一系列欺诈行为。


坚称没犯违法行为


持有新西兰公民权的闫永明坚称没犯下违法行为。警方说,闫永明是在没有承认任何民事或刑事责任的前提下同意此次和解。当地媒体指出,由于普遍认为闫永明一旦返华将面对死刑,预计他不会被遣返。


但新西兰总理约翰·基今年4月份访华时曾表明,新西兰“绝不排除”与中国谈判并签订引渡条约。


警方指出,一旦收到闫永明上缴款项,他与其他涉案者此前被冻结、价值4285万元的财产将解封,洗钱调查也将结案,下一步将与中国商讨如何分配上缴款项。


对于这起和解,约翰·基说表示乐见高院的裁决,并称目前未知中方打算如何跟进。


闫永明(别名刘阳)原为吉林通化金马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公安部指控他利用职务便利于2000年12月将1000万元人民币(203.1万新元)公款据为己有,并骗取身份证件,携款潜逃至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


案发后,中国警方侦查发现另有大额涉案资金下落不明,经向国际刑警组织申请,于2005年8月发布了对闫永明的红色通报,并与澳大利亚联邦警察合作侦办。


闫永明据报于2001年抵新西兰,并使用“刘阳”这个名字,他曾解释因被亲生父母送予他人收养,因此得名刘阳,而两家人又以不同的出生日期给他报户口。


闫永明也声称他是因为参与法轮功与异议人士活动,而被中国政府对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