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泽远 北京报道
继中共原云南省委书记白恩培之后,国家能源局煤炭司原副司长魏鹏远成为第二个被法院宣布判处终身监禁的巨贪官员。
据新华网报道,魏鹏远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昨天被河北省保定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2014年,魏鹏远因家中藏有2亿多元(人民币,下同,约4166万新元)现金、被查时烧坏官方四台点钞机而闻名天下。他共计3亿4000万的涉案金额,也超过白恩培的2亿4676万,成为中共十八大后被公开查处涉案金额最大的贪官。
本月9日,白恩培被河南安阳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法院还依照新的刑法修订案,判决白恩培在死缓刑期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白恩培由此成为首名必须把“牢底坐穿”的贪官。
魏鹏远昨天也被判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此前,一些涉案金额过亿但不到2亿元的高官,如原中共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原中共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原中共山西省委副书记金道铭等都被判处无期徒刑。有分析认为,在慎用死刑的大背景下,这或许意味着涉案金额超过2亿元的贪官,今后都将依照白恩培、魏鹏远案例,被判死缓加终身监禁。
也有一些网民认为,白恩培、魏鹏远这些受贿2亿元,甚至3亿元的官员都能保命,难以起到对贪官们“杀鸡儆猴”的效果。
保定市中级法院昨天在通告中,解释了为什么不判魏鹏远的死刑。
通告说,魏鹏远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近年来,魏鹏远曾效力的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有多人落马,其中包括原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国家能源局副局长许永盛、新能源司司长王骏、核电司司长郝卫平、电力司副司长梁波等,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的两任司长也先后被查。
至于魏鹏远等人为何能赚这么多黑心钱,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局长徐进辉解释说,这些人所在部门权力过大、权力集中是诱发腐败的重要原因。这些贪官大多既是宏观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具体项目的审批者,可以直接决定和掌握许多企业的利益得失,想方设法求助于他们的人很多,容易诱发腐败。
同时,在管理和监督机制上,存在漏洞,缺乏监管,审批权运转不透明,缺乏有效的内外部监督机制;收钱办事成为这些人的潜规则,大家心照不宣,长期共同受贿,形成窝案串案。
另据新华网报道,魏鹏远在法庭上表示认罪服法,服从判决。
他说:“站在法庭上,我既惭愧又后悔,愧悔交加。作为党员,没有为党尽忠,没有为党争脸;作为父亲,没有给孩子树立好的榜样,愧对孩子。后悔没有珍惜稳定的工作,小康的生活。后悔一次又一次受贪欲的支配,而不自制。钱财没让我心安理得,反而让我罪孽深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