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情

《香港国安法》66条法律条文首次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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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亲建制的香港市民昨天在金钟添马公园挥舞中国国旗及香港区旗,庆祝香港国安法成功立法及回归纪念日。(香港中通社)
一批亲建制的香港市民昨天在金钟添马公园挥舞中国国旗及香港区旗,庆祝香港国安法成功立法及回归纪念日。(香港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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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香港国安法》昨晚深夜11时左右由港府刊登宪报即时生效,该法的共66条法律条文首次对外公布,其中规定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四类犯罪行为。


其中,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的首要分子将被处以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积极参加者则处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者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香港国安法》也规定,所订明的罪行只适用从实施以后的行为,对以往不具有追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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