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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改控状逃一死 金正男案越南籍被告判监下月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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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氏香(中)昨日出庭时神态轻松,与以往愁眉苦脸的模样大不相同。她在控方改控她持械伤人罪后当庭认罪,被判入狱三年四个月,从关押时间算起及扣除假期后,预料下个月可获释。(法新社)
段氏香(中)昨日出庭时神态轻松,与以往愁眉苦脸的模样大不相同。她在控方改控她持械伤人罪后当庭认罪,被判入狱三年四个月,从关押时间算起及扣除假期后,预料下个月可获释。(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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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瞩目的金正男遭毒杀案又出现戏剧性转变。控方昨日临时修改越南籍女被告段氏香的控状,将原本的谋杀罪改成持械伤人罪,让段氏香逃过死刑。


段氏香当庭认罪,并被判入狱三年四个月。由于她2017年2月15日被捕后一直被关押,因此扣除假期后预料将在5月4日获释。


主控官依斯干达表示,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接获越南政府和被告父亲信函后,决定在周一修改控状。修改后的控状指段氏香触犯刑事法典的持械伤人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笞,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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