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故居事件特别报道

林谋泉: 遗嘱订立若失当 应严正看待

林谋泉昨日于国会上发表看法
林谋泉昨日于国会上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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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故居争端】

已故建国总理李光耀的最后版本遗嘱订立过程若涉及不当行为,那将不再是李家的私事,有关当局须严正看待。

林谋泉(蒙巴登区)昨天在国会上提出上述观点,并针对李显龙总理的宣誓声明提出两个关注点,其中包括李显扬妻子林学芬在最后遗嘱的订立过程扮演了什么角色。

林谋泉本身也是律师,他指出根据法律专业(专业行为规章)第46节条文,立遗嘱人若打算将部分遗产留给某个律师的任何家庭成员,那名律师将不允许为立遗嘱人提供服务,而应该建议立遗嘱人寻求独立法律咨询。

他也说,李显扬在面簿贴文中使用一些他看来很奇怪的字眼,例如说林学芬“把遗嘱整理成文字”(put into language)等。“李显扬为什么选用这样的字眼?他是否在婉转地说遗嘱是他太太起草的,然后再由他太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见证李资政执行遗嘱?”

质疑李光耀是否获得独立咨询

林谋泉说,他关注的是当时年事已高的李光耀对最后遗嘱的内容是否获得独立咨询。“这具有法律意义,因为这可能意味着拆除条款无效,从而影响政府判断李光耀生前对拆除条款的意愿。如果遗嘱的订立涉及不正当行为,那就不再是私事,希望有关当局会认真严肃地看待这件事。”

如果李光耀在2012年3月曾提呈重新发展欧思礼路38号的申请,林谋泉指遗嘱中的拆除条款似乎不符合李光耀生前对房子的立场。

“政府有必要进一步研究最后遗嘱是在什么情况下订立的,尤其是李光耀先生当时有没有获得独立咨询。这关乎严重的法律和道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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