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驱逐扰邻夫妇 今早仍现身单位

刘家三人今早10时半出门,但未见刘先生的踪影。(杨量而摄)
刘家三人今早10时半出门,但未见刘先生的踪影。(杨量而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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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仲裁庭发出驱逐令禁返住家一个月的夫妇,今早仍在单位内出现,家人跟媒体说:“有什么去找我们的律师谈”。

《联合晚报》昨日报道,武吉班让秉定路一个三房式组屋单位在过去两年不断制造噪音,结果楼上的邻居向邻里纠纷仲裁庭成功申请驱逐令(Exclusion Order),下令单位里的夫妇从今天(1月6日)开始,必须搬离住家一个月。这也是邻里纠纷仲裁庭第一起发出驱逐令的案件。

这一家被驱逐的住户姓刘,据了解,单位内住着一家四口。记者今天(6日)凌晨12时到该单位观察,屋内仍有灯火,今早10时半也看到有三人从该单位走出来,包括母亲和两个孩子,显然这对夫妇并未如期搬离。

今早现身的三人,其中一名孩子拿着公事包,不过未见单位男屋主的身影。

他们出门时对记者说:“有什么事去找我律师谈,我们无话要说。”

成功申请到驱逐令的楼上邻居施先生,上周六早上把驱逐令的副本张贴在刘家门口,刘先生家人过后把庭令取下,并对媒体说,他们坚决不会搬离住所,并表示会聘请律师提出上诉。

施先生昨晚向《联合晚报》表示,邻居会不会遵守驱逐令搬离是他无法控制的,接下来就看执法单位会如何处置此事。

王立清律师接受访问时说,这次法庭颁发一个月的驱逐令是罕见案例,如果滋事邻居没有遵守庭令,等于藐视法庭,藐视法庭者可被罚款高达10万元,判坐牢长达三年,或两者兼施。

蓝国庆律师则说,驱逐令生效当天,滋事的邻居若还没提出上诉,而且没有搬离住家,那就是违反驱逐令,此罪行可被判罚款高达5000元,或被判坐牢长达三个月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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