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智:中国不应误读《广场协议》而影响中美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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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9月,美、日、英、法、德在纽约广场酒店签署《广场协议》。(彭博社)
1985年9月,美、日、英、法、德在纽约广场酒店签署《广场协议》。(彭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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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贸易摩擦以来,中国从官方、学界到民间,很多人都在谈论1985年美国与日本等国签订的《广场协议》。多数人都认为:《广场协议》是美国针对日本崛起的“阴谋”或打压,日本接受《广场协议》是巨大错误,是导致日本1990年至2010年经济低迷(所谓的“失落的二十年”)的罪魁祸首,中方要防止重蹈日本当年接受《广场协议》的“覆辙”。前不久,中国驻美大使崔天凯甚至公开声称,美方不应指望中方签订《广场协议》。


笔者认为:中方人士对《广场协议》的认知存在很大误解;《广场协议》不是美国针对日本的“阴谋”或打压,日本过去20多年的经济低迷是《广场协议》之外的其他原因造成的;《广场协议》既是合理的,也对签署各国包括日本有显著的积极作用;中方不应基于对该协议的错误解读,决定自己在中美贸易谈判中的基本立场。


先谈为何《广场协议》不是美国针对日本的“阴谋”或打压。1985年9月,美、日、英、法、德(联邦德国)等西方五国的财政部长与央行行长,在纽约广场酒店签署《广场协议》,以解决当时美元对其他四国货币的币值高估,导致美国贸易逆差持续扩大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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